民法典离婚后抚养费与探视权详解,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影响探视孩子?
摘要:
本文解析了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抚养费与探视权的问题,文章指出,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能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即使父母之间没有达成抚养协议或存在抚养费纠纷,他们仍然有权利探视孩子,如果抚养费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会影响探视权,父母双方都有权利探视子女,这是法定的权利,即使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仍有权进行探视,但如果双方对探视有具体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规定,应遵守相关规定,离婚后的探视权不受抚养费支付情况的影响。
导读:
离婚后,即使一方不给抚养费,也可以探视子女,这是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支付抚养费是义务,探视子女是权利,两者并不相互捆绑,即使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也不能剥夺其探视子女的权利,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支付问题。
民法典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探视吗?
离婚后,一方即使不支付抚养费,仍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探望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成为限制或剥夺这一权利的理由,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寻求人民法院的判决。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另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障其探视权,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或组织,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得针对子女的人身或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以及其他法定监护人认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身心健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申请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对子女具有侵害或犯罪倾向行为、父母有可能劫持或胁迫子女等。
(注:文章配图与内容无关)